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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身价数十亿富豪离婚 惊爆重婚十年并生育一子

时间:2019-06-27 15:14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山西身价数十亿富豪离婚 惊爆重婚十年并生育一子
   史元魁与结发妻宋翠花离婚案进入“第二季”之后,因史元魁身份特殊、地位显赫、资产雄厚,其一些鲜为人知的核心内幕也逐步也闯入公众视野。

公开的资料显示,史元魁系山西省洪洞县人,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合集团”)副董事长、山西兆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林实业”)实际控制人。史元魁兼任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临汾市人大代表、系中共党员。
以“感恩”的名义离婚
史元魁与宋翠花于1978年在山西省洪洞县左木乡山头村结婚,婚后共育三子一女(其中一子三岁时夭折),两子一女现均已成家立业。
宋翠花回顾婚后与史元魁艰苦创业历程,禁不住落下了心酸的眼泪。结婚后因无房居住,只得居住在生产队的饲养场。为了改变家徒四壁的境况,建造起自家的房子,夫妻俩领着孩子挨家挨户收集炉灰,用以做砖。
史元魁承包煤矿的时候,时常十多个人的伙食全靠宋翠花一个人张罗。为了给矿工们发福利,同时又为了节约资金,宋翠花通宵熬夜自制月饼。有一年,史元魁因欠3万元钱身陷囹圄,宋翠花向所有的亲戚、朋友、村民借钱,筹集2.8万元才将他“捞”了出来。

山西洪洞县首富史元魁

通过夫妻俩共同多年创业,又加之煤炭行业的复苏,史元魁一跃成为身价数十亿的洪洞县首富。史元魁任副董事长的陆合集团,整合了煤炭大县洪洞县30%的煤炭资源;史元魁实际控制的兆林实业占陆合集团40%的股份,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灵宝矿产品有限公司两家国有企业各占30%的股份。
随着企业壮大,史元魁回家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宋翠花一直认为是由丈夫工作繁忙所致。到了2009年,史元魁彻底不回家了,并与宋翠花处于分居状态。
2017年5月28日,史元魁向洪洞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洞法院”)提起讼诉,请求法院判令其与宋翠花离婚。
史元魁在诉状中称,结婚数年来,我与被告(宋翠花)虽然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但是被告(宋翠花)勤劳持家,耕田种地,所有家务一人承担,辛辛苦苦把三个子女抚养长大,这些我得感恩于她;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我与被告常常因性格不合发生口角,也常常因为家务而产生争执。
史元魁同时还表示,我于2010年离家与被告(宋翠花)分居至今,又加之矛盾不断加深,难以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离婚案牵出十年重婚案
因史元魁身份特殊,以及他在洪洞县的影响力,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汾中院”)指定古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古县法院”)负责审理该案。
古县法院审理期间,宋翠华不同意离婚,她认为她与史元魁四十年的夫妻感情,不可能因为第三者插足而破裂,又加之她与史元魁婚后共同财产有房产多处,史元魁控股、参股的公司有数十家,其没有文化,分割公司股权将使史元魁的事业、家族财富面临巨大的风险,不愿让子女受到影响。
古县法院认为,史元魁的陈述及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史元魁与宋翠花相伴生活四十年,共同艰苦创业,抚育子女,相濡以沫,在步入花甲之际,理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富足生活,携手共享天伦之乐。
因此,古县法院于2018年5月23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史元魁离婚的诉讼请求。
其实,自2009年起史元魁就与王姓女子王某琴在临汾市尧都区君怡新苑、北京丰台区中海九号公馆、西花汀别墅以夫妻名义居住,并于2009年5月13日生育一子,取名史某华(现年10周岁)。史元魁通过在洪洞县公安局的关系为史某华违规建档落户,并办理了临汾市尧都区户籍。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史元魁与王某琴已经构成重婚罪。史元魁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宋翠花曾多次向洪洞县纪委、公安局举报,但针对史元魁的检举材料,相关部门视而不见,至今未对宋翠花的检举作出任何回应。
特殊身份已通过外围发力
在古县法院驳回离婚起诉半年之后,史元魁根据法律规定再次提起了诉讼,请求判决与宋翠花离婚。
宋翠花在递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由其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古县法院将本案移送朝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古县法院审查认为,宋翠花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裁定将此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史元魁向临汾中院提起上诉,临汾中院以“宋翠花不能证明其在北京朝阳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为由,撤销了古县法院的裁定,本案继续由古县法院管辖。
实际上,宋翠花长期在北京朝阳区居住,物业公司也开具了居住证明。一位知晓内情的人士透露,临汾中院一位副院长对这起离婚案很关心,特地批示撤销了古县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这也意味着,凭借史元魁在临汾的影响力,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都在他的可控范围内。
史元魁、王某琴的孩子史某华一直在北京读书,宋翠花的律师调集到的史元魁、王某琴在北京的《暂住人口查询信息》显示,一家三口的暂住地为“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98号院”一栋别墅内。
一段视频和几张照片显示,史元魁与王某琴以夫妻的名义烧香拜佛,而且排位上王某琴已然成了名副其实的“正室”。
可以肯定的是,这起备受关注的离婚案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史元魁就已经通过其“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临汾市人大代表”等身份开始外围发力了,而且完全有可能将“重婚罪”掩盖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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