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民县:企业贷款行为被追究刑责引发争议
“在对农商行涉嫌违规放贷行为进行投诉后,我的企业贷款行为被以骗取贷款犯罪立案追究,这涉嫌违反国家保护民营企业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应予撤销刑事案件。”山东惠民亚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任连虎说。
我是任连虎,山东惠民县大年陈镇人,2009年注册山东亚虎果蔬进出口有限公司;2013年又注册了惠民亚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先后帮扶了300个贫困户脱贫,为当地的果蔬生产、储存、销售做出了很大贡献,被评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示范社等。因惠民县农商行某负责人涉嫌违规向其关系人、失信企业发放大量贷款,却不向实体经营的诚信企业发放贷款,我曾向银监、纪委、公检法等部门进行投诉,地方一些部门从中阻挠,寻机对我打击报复。
我的上述两个企业向惠民县农商行的贷款2070万元,都是正常的贷款行为,由惠民县扶贫办及大年陈镇政府协调农商行确定贷款额度后,由农商行方制作、填写各种贷款表册,我只负责提供印章,是农商行明知贷款资料不完全真实而予以发放的贷款。当地企业的贷款也大多是这个模式。企业贷款绝不存在编造谎言骗取贷款的情况,此后企业一直在正常还款,只是2017年遭遇市场巨大风险,企业资金断链才导致现在的还款不能。
当地有关部门出面组织为农商行追讨债务,涉嫌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贷款,对不能正常还款的企业经营者追究刑责。王某宾已被判刑三年三个月;任连虎被以骗取贷款罪刑事拘留半月后取保候审,目前已进入起诉阶段。还有其他一些企业人员为此身陷囹圄。
为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国家强调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鼓励、支持、引导企业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任连虎及其他被错误追究的企业经营者多系正常的贷款行为,不存在丝毫的骗取贷款的想法,依法并不构成骗取贷款犯罪。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予以督促核查,纠正上述错误做法,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鲁惠臣)
来源:头条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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