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方山:霍州煤电木瓜煤矿涉嫌瞒报2起矿难 监管何在?
网友爆料:国务院明文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瞒报谎报将从重处罚。山西省委、省政府再三告诫:“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且在血泪矿难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矿难瞒报事故更应严肃处理。
2017年瞒报矿难曝光率最高的当属山西和顺吕鑫煤业瞒报矿难,不仅遭到国务院的通报批评,而且当地官员5人被撤职,5人被免职。更为严重的是2名官员被晋中市纪检监委立案审查,探其原因就是: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瞒报。
一月内两起矿难都瞒报
然而,近日记者接到方山县木瓜村百姓举报,在2017年12月份,霍州煤电木瓜煤矿连续发生2起安全生产事故,分别致2名矿工死亡。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此2起事故至今仍被瞒报。
据反映,2017年12月11日,该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矿工乔康死亡。死者现年23岁,系运城绛县人。
2017年12月14日,该矿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同样又致一名矿工丧生。死者乔刚,42岁,系临汾浮山县北王乡人,是该矿掘进队带班领导,在交班时被突然断裂的钢丝绳击中当场死亡。
发生事故后,该矿并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上报,而是刻意隐瞒。至今2起事故仍在瞒报中。
木瓜煤矿瞒报事故监管失职
据资料显示,木瓜煤矿是霍州煤电集团实施“北上”战略,通过兼并买断方式于2002年11月20日组建成立的,现有“五区三队”,即掘进区、辅助生产区、运输区、维运区、通风区、综采队、:开拓队、开掘准备队,15个职能科室。在册职工12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余人。
2003年开始按照15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设计,2004年开工建设,2005年矿井原煤产量突破100万吨,2006年环节生产能力将达到200万吨。木瓜煤矿实现了从3万吨的小煤窑向百万吨“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历史跨越,一跃成为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最具竞争力的效益型矿井。
据知情人透露,木瓜煤矿位于山西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木瓜村,是山西省资源重组兼并整合矿井,虽然目前是百万吨大矿,但是安全生产一直疏于管理。
知情人称,一月内发生两起死亡事故,而且是没有相隔几天,霍州煤电木瓜煤矿并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而且山西吕梁市、方山县两级政府以及监管部门煤炭局对此也未进行查处。
2017年8月20日,国务院安监总局通报山西和顺吕鑫煤业瞒报矿难事故明确要求,山西省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是否到位、对所属矿井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检查被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然而山西霍州煤电木瓜煤矿只是把此当作一纸空文,竟然顶风而上公然瞒报矿难。
国家对矿难瞒报的惩治力度不可谓不强,发现一起,立即严肃处理一起,可瞒报矿难的行为却时有发生。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要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瞒报本钱小问责机制当儿戏
“十三五”期间,山西欲打造三大煤炭航母,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只有像抓环保一样把监管权下放到县级,突破界限堡垒,改变“要权不要命”利益局面,让人人都去关注安全生产,这三大航母才可能乘风破浪。
《出产安全事故讲演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划定:“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因而霍州煤电木瓜煤矿作为一个百万吨级的矿井,采取瞒报事故,由于瞒报事故的“本钱”小之又小。事故发生后,矿方宁愿花钱将事故“摆平”,也不愿意上报,是由于一旦事故曝光,就要停工,甚至整个地方的煤矿都要进行安全出产整顿”。
记者搜索发现,早在2013年8月,霍州煤电木瓜煤矿就发生一起“王志刚矿难”,根据报道内容获知,为了瞒报事故矿方竟然花167万“封口”家属,甚至媒体质问当时矿长张胜云为何瞒报矿难,可悲的是此起事故并未见到官方的通报,以及有何官员被追责。
对于霍州煤电木瓜煤矿来说,这种“损失”是他们不愿意接受的,更重要的一方面,山西吕梁市、方山县两级官员,尤其是相关领导,事故责任的追究直接关系到责任领导的“乌纱帽”。
在问责机制越来越健全、惩处力度越来越大的大环境下,霍州煤电木瓜煤矿仍旧敢冷视生命,顶风而上瞒报事故,那么这瞒报背后是否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是否有“保护伞”在起作用?是否有“官商勾结”?对此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