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莲花山管委会林业站擅自变更土地性质,引龙河林场还林不减地面积,国有土地变成敛财工具笔者按,据莲花山乡村民桑振鹏反映,1996年响应国家政策,在莲花山乡一号采伐点开垦荒地8公顷,开荒之后这块地一直由桑振鹏耕种。2002年,桑振鹏与五大连池市莲花山管委会林业工作站签订了承包土地合同,耕种土地7.5公顷,合同约定到2014年到期。合同约定到期后桑振鹏有权续包土地,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莲花山乡管委会林业站却是单方面毁约,把这些土地强制收回,作为自留机动“黑地”。合同上莲花山管委会林业站将本来的耕地擅自变更土地性质,变为预备造林地,并且在未经物价局、财政局、农委等相关部门评估的前提下私自定价为2400元/公顷对外发包,并且价格逐年上涨,到2016年定价为2600元/公顷。没有收费标准很多农民求告无门,无奈按照林业站的定价缴纳了承包费,但是林业站收费后出具的却不是正规的收费票据,而是打了一张“白条子”(附图1)。就这样,国有耕地在五大连池市莲花山乡管委会林业站的这些“能人”手里,变成了敛财的私地、黑地。交钱就继续承包耕种,不交钱就还林栽树。附图1因为桑振鹏对莲花山管委会林业站的这份合同有不同的意见,所以近些年桑振鹏一直在跟相关部门协商,希望能对这块土地的性质进行明确,同时希望收费标准能合理、合法。直到2020年这些土地划归到五大连池市引龙河林场管辖,也没有相关部门,给予明月确答复。在桑振鹏耕种20年的土地已经熟化,变为良田之中,该土地性质几经转变,(1996签订速生丰产林整地合同、2002年至2014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15年至2020年签订预备造林地合同,2021年签订林辅用地合同)这块地的土地性质几经转变(附图2、3、4),不得不说为了这些黑地,林业站真是煞费苦心。附图2附图3经调查,这些土地直到目前还是国有耕地,是在五大连池市统计局上账的耕地面积。2020年5月份,五大连池市引龙河林场威胁桑振鹏,如果不按照他们私自定价的承包费交钱,就把这块地还林,(附图5)并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林业公安局的民警到这块地强制还林,栽种了落叶松几百棵。2021年3月份,桑振鹏到五大连池市统计局查询相关数据,经查实,这块土地还林的部分还依然属于国有耕地并没有减少耕地面积,正常发放生产种植补贴。五大连池市林草局以不签订的,霸王条款合同为由,强制扣留多家农户粮食种植差价补贴,多达数十万。附图5五大连池市莲花山管委会林业站在未经任何职能部门评估的前提下,擅自定价,并在收取土地承包费后给老百姓“打白条”,直至今日这些登记在册的国有耕地都不能在阳光农业保险投保。五大连池市引龙河林场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林业公安局的民警将国有耕地还林,并在还林后依然领取国家发放的相关种植补贴。国有林场与公安机关不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行政执法,却为了些“黑地”、自留地知法犯法,莲花山林业站对下辖的耕地擅自定价收取承包费,这到底是行政监管的欠缺?还是这些当事的领导干部为了各自的利益红了眼?长此以往,这些人将党纪国法至于何地?老百姓的利益又由谁来维护?
来源:桑振鹏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