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恒通电梯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何迟迟得不到查处?
时间:2019-05-30 10:11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次
黑龙江恒通电梯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何迟迟得不到查处?
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虽然注册地不在佳木斯,但主要经营场所却是在佳木斯市,该公司经营活动以佳木斯为中心,表面上代理多个电梯品牌的业务,实际上却经营诸多违法的活动。第一:贿赂政府官员
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通过贿赂政府官员,让拿了好处费的腐败官员出面为该公司四处说情、打招呼,给每个采购电梯的客户、开发商施加各种压力,逼迫每个需要购买电梯的客户、开发公司必须采购该公司代理的某品牌的电梯,通过低买高卖取得高额利润,然后再将部分利润分配给为该公司疏通关系的个别腐败官员,以达到其谋取巨额利润的目的,监察部门可深入核查每个客户,在采购的过程中,究竟是政府的哪些人出来打招呼、卖人情的?在这背后,是否存在钱权交易和利益往来?尤其是该公司参与的项目,包括政府采购招标过程,究竟有哪些违规的暗箱操作?据知情人透露,直至今日,已经有多名官员由于牵扯该公司的商业贿赂接受纪委调查,该公司的法人为了逃避审查而远遁加拿大躲藏起来。
第二: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劳动法,不给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曾经为该公司工作过的名为赵传龙的员工反应,在给该公司工作期间,从来没有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而且,像这样的员工有很多,员工被逼无奈离职后,不仅证件遭到公司负责人辛冬梅的扣押,而且该公司以高额的费用要求员工再购买原本属于员工自己的操作证,该公司的负责人辛冬梅还告诉员工,在佳木斯的地盘上,有本事可以随便去告,根本就不怕员工打官司,可见,这种违法行为是何等的猖狂和肆无忌惮,究竟是谁在背后给它撑腰?
第三: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打压同行业电梯品牌,恶意散布、攻击其他电梯品牌形象,该公司通过造谣、诬陷、诽谤的手段,试图阻止其他品牌 电梯进入佳木斯市场,试图达到其独霸、垄断佳木斯电梯采购市场的险恶用心。
该公司的负责人辛冬梅四处散布具有攻击其他品牌的言论,不仅无中生有,而且存在故意诽谤和侵权的行为,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仅仅只是佳木斯地方一个民营公司,一个区区代理商而已,却四处以上海某某菱电梯的代言人身份出现,辛冬梅的行为简直就是给上海某某菱电梯抹黑,真的为电梯厂家拥有这样一个地区代理赶到悲哀和耻辱。
第四:合同上存在商业欺诈行为
众所周知,电梯的五方通话功能是国家特种设备的相关法规要求必须具备的功能,任何一个电梯生产厂家都会严格按照法规提供给客户,因为原本也不是什么值钱的设备,然而,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公司却隐瞒了真相,欺骗客户说电梯厂家只提供四方通话设备,剩余的一方只能让客户自己花钱购买,也就是说,原本由厂家免费提供的五方通话设备,在该公司的手中,却以高价再次卖给客户,这是什么行为?是赤裸裸的欺骗,是典型商业欺诈,再次建议每一个受到蒙蔽和欺骗的客户,都可以带着合同和法规等证据,到国家技术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举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也可以联系各大媒体进行举报。
第五:签署违法合同,偷税漏税
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存在违法、偷税漏税等行为,就以该公司代理的上海某某菱品牌的电梯举例,该公司一般都与客户签订三个版本的合同,即设备合同、运输合同、安装合同。不仅设备合同中包含该公司的代理费,,一般都是3%-5%的佣金,这些钱并不能满足该公司的贪婪欲望,该公司还与客户签订了一份辅助运输合同,而且,该公司并不具备运输经营许可,也无法开具运输发票,但在合同上明显写着“乙方向甲方提供由运输公司开票的运输发票”,真是神来之笔,这是公然的违法,难道恒通电梯收了客户的钱,却由第三方开发票给客户吗?这是连三岁小孩都明白是违法的道理,该公司居然跃然纸上,佳木斯恒通电梯通过购买其他运输商的高额发票,再转交给客户做账,这是什么行为?是典型的偷税漏税行为,是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既然该公司不具备运输许可,为何能签订运输合同?又如何提供运输企业的发票?难道相关的税务稽查部门就没能察觉到么?还是该公司背后的保护伞太强大了,根本不敢去查?
经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结果,该公司经营范围居然包括电梯改造和技术研发,这让我们惊诧不已,仅仅只是电梯改造一项,国家法规就有严格的限制,电梯改造需要具备电梯制造的资源条件,包括制造、试验需要的厂房、场地设施等,然而,随着媒体深入的调查,该公司只有包括辛冬梅在内的几个自己家的人,根本看不到电梯改造的场地,根本就不具备电梯改造的资格能力,至于技术研发能力,那就是纯属扯淡了,连一个像模像样的懂技术的人都没有,哪来的高级工程师?哪来的技术研发人员?那该公司又是如何取得特种设备改造许可资格的呢? 不排除该公司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欺骗政府部门的可能性,相关部门可以仔细核查该公司申报经营许可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倘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应立即依法给予撤销。
第七:恶意拖欠安装工人的安装费,无视安装质量
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根本就不具备电梯安装的基本能力,该公司通过大包大揽招揽到的安装业务,通过恶意盘剥安装人员的人工费来获得自己的利润最大化,根本不顾及电梯的安装质量,其中安装工人郑文录诉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一案,就是有案可查的,由此可见,该公司已经突破了做人和诚信经营的基本底线。
在党中央加大力度反腐败的形势下,在打黑除恶的行动中,更不应该忽视黑龙江恒通电梯公司这类违法现象,正是该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的存在,为腐败势力提供滋生的土壤,也正因为如此,才是产生腐败势力保护伞的根源所在,请监察部门引起足够重视,彻底查处黑龙江恒通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还各企业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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