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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保护伞下的国有资产流失

时间:2018-03-18 13:58 来源:未知 作者:青山 阅读:
黑社会保护伞下的国有资产流失
全国两会一过,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岭头村的村民就开始了上访。他们向记者讲述了在当地黑社会保护伞保护下,造成近1000万国有资产流失的惊人内幕。瓯海区天长岭综合卫生填埋场是温州市重点工程。位于郭溪街道岭头村,占地320亩,项目内的岩石方约30万方,属于国家矿产资源。2015年,郭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沈显武未经公开招投标,就将工程发包给曹平村村民贾胜义和郭西村村民徐建瓯,据村民称,此两人均为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亲戚。贾胜义和徐建瓯拿到工程后,在未按规定办理矿产开采手续的情况下,大肆进行开采牟利。造成2500多万的国有矿产流失。由于非法开采过度,他们的采石场污染了郭溪街道和巨溪街道生活用水水源的两个水库;还压坏了村里的道路,破坏了周边的农田,村民们怨声载道。为非法开采能顺利进行,贾胜义和徐建瓯还雇佣黑社会打手,经常与村民发生斗殴。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登记和开采审批制度。《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通知》还把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列入打击的重点。
岭头村民希望有关部门能早点打掉违法工程背后的保护伞,还瓯海一个朗朗青天。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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