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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县长收礼”被捕,岂能本末倒置?

时间:2016-01-28 12:47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偷拍县长收礼”被捕,岂能本末倒置?
因“偷拍县长收礼视频”而闻名,以“三重罪”获刑6年的江西汪东根案日前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其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将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此外,万载县政府网站显示,陈虹目前的职务仍是万载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中华网2016.1.27)
偷拍,即以获取某种信息为目的,在未征得他人同意情况下,利用非正常拍摄手段跟踪、记录的一项行为活动。在法律层面来说,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毋庸置疑。然而,偷拍所来的视频的真实性、可信性,往往成为对于某事件的一种有力说明。
回顾以往官员落马事件,指认其罪行的证据时常来源于这些“偷拍视频”,这无可否认。山东曝出“法官收黑钱案”、“广州‘咆哮哥’案”、“武汉最雷人女法官案”无一例外,涉案官员在不争事实面前纷纷以受处分而告终。此次事件中,汪冬根偷拍事实无可否认,县长收礼也是证据确凿,然而他们的不当做法,到底孰轻熟重?大家心中都应该有把称。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自“王冬根偷拍事件”开始,“践踏社会公正”“破坏政治生态”等等字眼都扣在了王冬根头上,宣判6年,早已超过对汪冬根的惩处量度,而当地相关部门提及被拍县长收受礼品的事却是只言片语。暂不论视频证据来源合不合法,“豪车送礼”门庭若市的视频画面,已经值得有关部门拿出实际行动。然而,举报人被判入牢,被举报人安然无恙,至此,已无法避开“变相打击报复”的嫌疑。
现实中,违纪违法干部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广东省省地质局原局长利用职权强行罢免举报人职务、韶关市某村委干部殴打并逼举报人跪祠堂认错...涉案干部私下打击报复已是错上加错,然而报复是以司法的形式下来,未免太伤民心。
对待“偷拍县长收礼”事件,岂能本末倒置?避重就轻?倘若各地司法机关对待群众举报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上,都将重心放在对举报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干部隐私”的追究,加重群众的监督成本,将“干部保护主义”发挥到淋漓尽致,那还有谁敢履行群众监督权力?举报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呢?惩小恶纵大恶,如此愚昧糊涂的做法,实属不该,然而事件已经发生了,希望万载县的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合理说明,给公众一个说法。(任任)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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