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车辆缴罚后11年讨不回 扣停期间现“违章”
阜阳:车辆缴罚后11年讨不回 扣停期间现“违章”
11年前,阜阳市临泉县药材公司的万健全的货车因涉嫌“非法营运”被扣罚,其不服与交通局对薄公堂被判败诉,缴罚后本想取回车辆,却被要求再缴纳1.8万元的停车费,上访多年后,政府信访部门调解“无条件放车”仍无法讨回,如今万健全却发现扣留期间存在“违章”。
关于此事,临泉县交通局局长曾向媒体表态将积极查寻车辆,对于扣留期间车辆存在的“违章行为”问题,交警部门的回复是“此车非彼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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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溯:
临泉县药材公司职工万健全花费3万余元买了一辆江淮厢式货车挂靠在药材公司,2008年6月19日下午,该车在运药途中,被临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以“营业性道路运输”暂扣,同年10月10日,运管部门作出080623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万元,药材公司及万健全不服提出复议无果,遂诉之临泉县人民法院,2009年2月6日被判败诉,同年上诉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18日,中院维持原判。
该月,临泉县交通运输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从药材公司划拨4万余元(含滞纳金一万元)。
缴罚后难取车
按说罚款执行了,车辆应当归还当事人,然而,当万健全到停车场索回车辆时却被告知还要缴纳18000元的停车费,这令万健全无法接受,万健全则认为,对于处罚不服,不管是复议还是走司法程序,都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为何还要收取停车费?交通运输局也未给出缴纳该费用的相关依据,司法之路俱疲的万健全,无奈之下,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
上访7年后,2013年3月1日,事情出现转机,经临泉县信访局协调,政府救助万健全40350元,临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无条件(含停车费、保管费等)放行皖K39106货车,前提是万健全必须做出如下保证:
1.从信访局领回40350元,放弃利息和损失;
2.从临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领回该货车,放弃一切请求;
3.保证人保证自己及近亲属就此息诉罢访。不再与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法院、商务局为此事发生争议。
上述意见,万健全表示接受并与信访局签订了《保证书》,可当老万高兴万分的去停车场取车时,依旧是吃了一个闭门羹,对方要求在救济金中拿出18000的管理费,被万健全当场拒绝,政府的承诺无条件的放车,成了一纸空文,这让万健全身心俱焚。
俗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万健全一直抱着这个信念,又走了6年的维权路,从当年意气风发的青年熬到了老年,车辆濒临报废,停车场也早已不复存在。
扣停期间现违章
无意中,万健全到临泉县车管所查询车辆的相关信息时,发现自己的车辆在2012年存在一处违章信息?在万健全提供的查询单中,舆论网看到,在2019年9月14日,上午11:23分,车牌为“皖K39106”的厢式货车在光明路、四化路至前进路路段,存在违法规定停放,罚款金额:100元 处理状态:未缴纳。
对此情况,临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解释是,经系统查询,2012年9月14日的违法情况,是一辆黑色的小型汽车,而非白色的厢式货车。并表示,该罚款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予以上报,但对于何人使用的该牌号的违法车辆不置可否。
面对媒体采访,交通局局长直言这是“十多年的diao事”,无疑给万健全吃了一个“定心丸”---车辆已去向成谜,并回应称“罚款缴了就不归我们管,属于法院代管”,媒体曝光后,交通局则回应“将积极查寻车辆”,私下却对万建全称“别说你这一辆江淮,10辆都赔得起,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败诉有了依据,该走程序走程序”。
谁应该为此事负责埋单,车辆究竟在何处?停车场的经营场主又是何人?停车场与交通局究竟何种关系?为何停车场执意要收取1万8千元,即便政府部门出面协调达成协议,停车场仍视而不见?在这11年里,万健全的车辆究竟处于什么状态,这一系列的疑问,万健全始终搞不明白。
唯一搞明白的就是交通局让他起诉的“良苦用心”,他已委托律师起草诉状,不日将提交法院,启动司法程序。相信,随着法院的审理,此事的迷雾终将被揭开,维护公平正义!或许真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有关进展,舆论网也将持续关注。(文/李超、李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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