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市祥符区一村民正当防卫被追究刑责引异议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徐景学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徐景学,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小学文化程度,是河南省开封市详符区袁坊乡米厂村的一位普通村民。只所以对判决提出异议,主要是基于以下事实。
其一,徐某宁一方首先侵犯了我的宅基地使用权。2014年我在外务工,我儿子徐某忠在外当兵,邻居徐某(又名徐某宁)趁我家中无人之际在原宅基地上翻盖房屋。他在翻盖新房时,既没有通知我,也没有通知村干部定界,偷偷侵占了我的宅基地大约49平方米。我偶然回家时感觉自己的宅基地少了,随后发现了宅基地被徐某宁不法侵占的事实。
我找村干部测量,确认宅基地少了大约49平方米。但徐某宁一方拒不承认,两家自此产生了矛盾。随后,徐某宁一家将我一家出门向南的路用砖堵住,使我家无法通行,我多次找徐某宁一方协商无果。自2014年,我多次找政府和法院,也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其二,徐某宁一家恃强凌弱,仗势欺人。因徐某宁一家将我(徐景学)家出门向南的路用砖堵住,徐某宁盖房占我家宅基地49平方米,我于2017年1月26日找到村干部孙某协调解决。次日早晨七点,村干部孙某来到徐某宁家要求其将堵路的砖搬走撤掉。我刚从屋里出来,徐某宁母亲朱某莲便破口大骂(两家相挨着),随后徐某宁父亲徐某禄也对我骂了起来。紧接着,徐某宁及其父母三人将我按在地上一顿乱打。
这时,我儿子徐某忠在屋里听到外面的吵闹声后出来,刚好看到徐某宁将我按倒在地殴打,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徐某宁撩翻在地,把我救出。徐某忠为了制止徐某宁的不法侵害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了徐某宁的伤害。徐某宁和其父母三个人与我发生争执并发展成打架事件,并且是在我的家中对我进行殴打。他们三个人打我一个人,在我家将我按倒在地,就算路人走到跟前也要打抱不平。
其三,正当防卫变成故意伤害。事发后公安一直没有处理此事,直到2017年3月8日,我儿子徐某忠才被刑事拘留,并于3月22日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理由是徐某宁肋骨断了三根,但实际上,徐某宁2月25日在院内用铁锹挖沟,有村里邻居几十个人作证,明显不是肋骨断裂的人。
但办案人员不考虑徐某忠正当防卫的事实,单纯的以徐某忠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错误批捕、公诉,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事附带民事又让俺拿出2万多元。
整个过程,明显的是错误的办理案件,将一个正当防止卫办理成了一个故意伤害案件。一是判决书上标明案发地在徐某宁家,而实际发生地点是在我家;二是判决书上标明徐某宁断肋骨三根,而其本人于2017年2月25日在院内挖沟,使用工具为笨重的铁锹,不由得让人心生怀疑。为此,我们申请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检查鉴定;三是判决书上标明徐某宁肋骨断三根,而我儿子徐某忠于2017年3月8日被捕,此时距案发已逾一个月,试问案发后一周为何不来抓人。肋骨断三根难道是3月8日方知?中间的时间我怀疑有人弄虚作假。
同时,村干部孙某的作证不能成立。孙某和徐某绿是多年好朋友,他只说徐某忠打徐某宁,那徐某宁在那干什么?当时的徐某宁和其父母正把我按在地上殴打,我儿子徐某忠看到了为救自己父亲正当防卫和自卫。以上所描述的各类事实及细节,均有村里人作证,如有需要可出庭作证。
有错必纠是勇气,有错必究是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纠正冤假错案给予了特殊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同志也多次强调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恳请有关部门紧紧抓住时代契机,勇于担当、有错必纠,对错判不回避、不袒护,尽快依法查明事实真相,还徐某忠一个正确的公正公平的结果,以强化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也彰显党和国家纠正冤假错案的勇气和决心。(河南省开封:徐景学)
来源:国际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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