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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古德费斯与国有电企的争锋之路

时间:2019-01-24 13:52 来源:中华网 作者:佚名 阅读:

原标题:烟台古德费斯与国有电企的争锋之路
        ——烟台古德费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突破“住宅小区电网配套费”行业垄断纪实

    2018年国内多家网络媒体分别以《国家电网烟台供电公司强制缴纳“住宅小区电网配套费”被指滥用行政权力》《烟台电力市场遇垄断 民营企业呼唤公平》《烟台一民营企业诉称遭遇“玻璃门”》为题,就烟台供电公司涉嫌住宅小区配电工程垄断为题进行了公开报道,曾一度在网络媒体上引发热议,将群众的目光再次聚焦到烟台供电公司涉嫌垄断配电工程、排除民企竞争、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的行为上。现如今此事终于有了下文,经烟台古德费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坚持不懈的努力争取,在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和烟台市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锐力改革和强力工作下,2018年7月30日烟台供电公司一直借用的挡箭牌——《烟台住宅小区电力配套费管理办法》被废止,其对房地产配电工程的垄断基本结束,烟台地区的配电工程市场终于迎来一片蓝天白云。

     

    在打破烟台供电公司曲解《烟台住宅小区电力配套费管理办法》涉嫌违规垄断的维权工作中,古德费斯公司于2018年1—7月间先后多次走访烟台市物价局、烟台市住建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法制办、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反垄断执法局、国家电网公司等众多部门,对烟台供电公司曲解行政文件涉嫌行业垄断的行为予以投诉。2018年7月30日烟台市政府等纠正供电公司的错误行为,正式出台终止执行电力配套费的文件,从而结束了烟台供电公司对新建住宅小区配电工程长达近10年的行业垄断。赵文峰经理说,也许现在烟台地区有的房地产开发商、民营电力工程企业还不知道新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费取消了,更不知道这是因为烟台古德费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常年努力抗争而得来的全体民企的胜利,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民企甚至普通百姓都将会从取消电力配套费中节省经营或生活成本。
回顾此中的曲折和艰辛,烟台古德费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烟台信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文峰感慨万千,一直说太难了,更多强调说感谢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和烟台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公正高效的工作。他说,我们公司从2009年成立以来一直在跟电力垄断作斗争,十年来因为供电公司的垄断行为与国家电网烟台供电公司、潍坊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威海供电公司等一直争执不休,矛盾数次激化,最顶峰是近期公司承揽的数个房地产配电工程。但古德费斯公司依法经营,排除阻力和干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政府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的支持依法力争,最终取得理想的结果,维护了用电企业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关于企业上电,赵文峰经理说,用电企业尤其是企业领导应当改换思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供电是供电公司的法定义务,用电是企业的法定权利,不存在供电公司批不批准用电的说法,其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供电,用电企业只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上电工作,设计、设备和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哪一家供电公司都必须供电。而且,处理这些上电工作很简单,无需遵从所谓的潜规则,在历次办理配电工程上电手续中,最终供电公司还是无条件接火送电,古德费斯公司从来没有因为自身原因耽误过客户用电。
    赵文峰经理还列举了古德费斯公司(当时称信诚公司)往年突破电力垄断的一些工程案例。如:2012年文登金轮化工35kv配电工程,用电企业申请上电长达半年没有进展,当地供电公司要求预交工程费700万,后该公司与信诚公司合作,商定工程总价533万元,在代办用电手续中依法力争,向国家电网纪检部门投诉,排除供电公司因线路负荷已满而拒绝批复供电方案的借口,最终此事得以圆满解决,按时保质保量的通过验收送电。
    2012年潍坊青州富翔塑业35kv配电工程,当地供电公司报价为680万,最终该公司与信诚公司商定为342万元,在代办用电手续中,供电公司也以线路负荷已满需等变电站改造后再批复供电为由而变相拒绝供电,信诚公司投诉到国家电网与国家能源局后很快得到解决,工程完工按期接火用电。
    2013年潍坊昌邑塑移化工35kv配电工程,一年多当地供电公司不解决该公司的用电,与信诚公司签订合同后信诚公司投诉到监管部门,经过其纠正与协调,在还没有高压线路的情况下即批复了厂区门口就近T接点的供电方案,工程结束前供电公司将线路架设到位,工程按期接火送电并交付使用。
    2012年烟台市牟平区海屿公元住宅小区配电工程,开发商与信诚公司签订合同商定价格为每平方米70元,供电公司则以必须缴纳每平方米105元的配套费并且工程须由供电公司施工为由拒绝受理用电申请,经信诚公司的系列工作,工程按时完工、接火送电,开发商节省近四百万元的费用。
    赵文峰经理总结说,我们公司类似的工程案例还有很多,我们全体员工多年来一直相信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有理走遍天下,只要合法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关键在于坚持和努力。尽管近年来因为与供电公司的反垄断争执受到部分人的中伤、排挤和负面评价,甚至还有个别民营电企同行为私利进行的恶意宣传和诋毁,但我们公司不会改变初衷,更不会让“信诚”和“古德费斯(Good Faith)”贬值缩水,也相信时间和实践能证明我们公司的能力和价值。
    据了解,早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等中央部门即已放开电力工程施工限制,号召民营企业参与电力行业竞争,以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而且国家及有关部委也出台、修改、完善了电力法、电力监管办法、反垄断法等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自己也出台了供电营业规则等文件以促使地方供电公司维护用电企业、民营电企的合法权益。但在地方上供电公司的行业垄断一直坚不可摧,细究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
    一方面是供电公司过于强大,在巨额垄断利益之下,供电公司对地方政府部门、民营电企、房地产开发商等用电企业等将电力垄断的影响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对政府文件任意曲解利用,稍具规模的配电工程都必须由供电公司承包或承包后转包。但事实上供电公司仅具有供电资质并不具备配电工程施工资质,而且国家法规和政策也一直严禁地方供电公司开展“三产”获利。
    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等用电企业尤其是企业领导法律意识淡漠,出于惯性思维不敢得罪供电公司,宁愿多花冤枉钱也没有勇气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甚至对供电公司拖延供电一年多的情况也是无奈的接受。多数民营电力工程企业也是如此,部分企业迫于生存压力只能从供电公司转承包零星工程获取微利。似乎没有人知道供电公司是国家予以特许经营权的公共利益服务企业,具有供电和与用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此健全,无一不体现公平与公正,但是到了基层就出现一些地方的电力市场上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这也许正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化改革所需要面对的一个现实缩影。
    所幸的是,在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大刀阔斧的深化改革工作中,这种局面正被一个接一个的打破,这种缩影也越来越少,民企的发展空间正在逐步扩大,利益受到更多的保护。我们期望民企的生存发展环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工作下会更好,所有人都能共享国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红利。

(来源:中华网)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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