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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房子有证 镇政府却以“违建”为由说拆就拆了

时间:2023-07-21 10:53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河北沧州:房子有证  镇政府却以“违建”为由说拆就拆了
 
         7月16日,河北省沧州市市民徐锡华呆坐在地上,望着自己家房子被强拆后的一堆瓦砾,欲哭无泪,愤懑却又无奈。
        今年56岁的徐锡华经营着一家名为沧州市华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企业,在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刘文庄村建有十几间平房,对外出租。这些房子建在自己多年前购买的一块地皮上,并且有政府颁发的河北省村镇建设许可证,但怎么也没想到,小王庄镇政府2023年4月5日以他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为由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4月6日自行拆除。还没等到徐锡华回过神来,在仅仅隔了一天时间之后,镇政府就派几十个人用钩机将十几间房子全部拆除。
        徐锡华疑惑的是,自家建成十几年的房子,又有建设许可证,怎么就成违建了。退一步讲,即使认定违建,也不能说拆就拆,也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执行。从发出拆迁通知到强拆仅两天时间,哪里有这样的执法程序呢。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类似的房子在开元北大道旁有数十家,他的房子被定性违建强拆了,难道别人家都是合法建筑?一连串的疑问,让徐锡华这个在商场拼搏多年的沧州汉子感到了深深的无助。
 
一块程序合法的土地
        徐锡华房子所在的地方,位于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刘文庄村东北侧,面积1.27公顷(19.049亩),原本属于刘文庄村的集体用地。最早的时候,这里开办了两家厂子,一个是人参场,一个是建筑场。后来,建筑场将其所用土地转让给人参场的杨姓老板。1997年4月,当时的沧州市郊区建设规划局(1997年11月,沧州市郊区撤销,小王庄镇划归运河区)为这两块地办理了河北省村镇建设许可证(编号048704、048706),依法确定为建设用地。
        2005年11月,人参场以每亩地11万的价格将这块地转让给徐锡华,同年12月16日,沧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分局与徐锡华的沧州市华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征地拨款协议书,按照每亩地8万元的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徐锡华共交了152.392万元。协议书上明确标明,“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刘文庄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乙方项目建设”。同时,按照协议,沧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分局“依法向乙方供地并进行土地登记、发证”。
        与此同时,运河国土资源分局也与刘文庄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并确定由刘文庄村委会依法注销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至此,这块共计19.049亩的土地在政府依法征收后,所有权正式归徐锡华所有,不再属于村集体用地。同时,还拥有政府正式颁发的建设许可证。
        土地权正式确认之后,徐锡华在沿街的位置建了十几间平房共840平方米,开始自己使用,后来租给别的商户收取一点房租。收点房租以弥补买地时的巨款和建房的投资,这让徐锡华心里有些安稳,不料一场突然而来的变故给了他当头一棒,一下子把他给打懵了。
 
一次始料不及的强拆
        出租房屋,经营生意,徐锡华这十几年的生活一直平平稳稳,但从2023年4月5日这天起,他平稳的生活一下子被打入深渊,而且永远见不到底的深渊。徐锡华说:“一棍子把我打入深渊的,正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强调依法治国的小王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5日,徐锡华接到租房户张俊平代签、落款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上说,建房户徐锡华“擅自建设建筑物、构造物,属违法建设,系违法行为”,限其“于2023年4月6日前自行拆除,若逾期不履行”,将“依法依规处理”。最后的“签收人”一栏,写着是“张俊平代徐锡华”。
        接到这一通知,徐锡华当时就愣住了。
        他感到不可思议,自己的土地是经过政府正式征收过来的,房子建在自己的土地上,又有建设许可证,十多年了过去了没任何人提过这事,到今天怎么就无缘无故地忽然之间成了违法建筑了呢。
        徐锡华想不明白,通知书上的决定更让他想不明白。徐锡华看到这份限期拆除通知书是4月5日的下午,4月6日前自行拆除,这就是说4月5日当天就必须拆除。徐锡华当时就蒙圈了,先不说是不是违法建筑,下午接到通知,天亮之前就必须拆房,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政府决定。别说拆掉十几间房子,就是搬个家挪个家具,是不是也得找人找工具啊,神仙也办不了这事吧。
        第二天就是4月6日,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难熬的一天,4月8日一大早,几十号人开着钩机浩浩荡荡地赶了过来。一帮人气势汹汹地不容分说,上来就把房子给拆掉了。从4月5日看到租房户送来的拆除通知书,到4月8日早上,自己辛辛苦苦建起的十几间房子就这样眨眼之间变成了一堆瓦砾和废墟。
        在拆除的过程中,徐锡华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也认为强拆行为不合理。可当时小王庄镇政府的领导一个也没在拆除现场,拆房的这帮人声称自己是镇政府派来的,只对镇政府负责。警察无奈,只能告诉徐锡华让他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房子拆掉之后,徐锡华多次到运河区信访局、小王庄镇政府反映情况,但不是推脱,就是见不到人。时间长了,他只能满脸憔悴地坐在那片瓦砾旁,默默地发呆。
 
一个并不可笑的笑话
        沧州市运河区开元北大道刘文庄村一段路上,宽敞的大道两侧,新建起一人多高的临时围墙,灰白相间,漂亮美观。每个经过这里的人,大多会投来赞赏的目光。徐锡华被拆掉的房子就在这段围墙之内。从围墙的一个出口处看过去,这一堆堆瓦砾与外边的城市景观形成巨大的反差。
        徐锡华的房子被拆之前,实际上也是有征兆的。之前,镇政府曾经有人过来说他的房子是危房,提出要拆掉。才十几年的砖瓦房怎么能是危房呢,徐锡华自己心里明白,当时并没有当回事,镇里面后来也没说什么,这个事就算过去了。
        再后来,徐锡华听别人说,永济路作为沧州市通往园博园的交通主干路,经常有上边的大领导到沧州视察工作时经过这里,徐锡华和他旁边邻居的这些房子正好是开元北大道与永济路交口不远的地方,有碍观瞻,可能早晚都得拆掉。回想起镇政府说自己房子是危房这事,徐锡华隐隐有些不安,不过他想,如果政府为了发展城市发展,肯定会经过科学规划后,依法征收,然后开发建设,绝不会随便找个理由一拆了之。然而事实是,他的房子由危房变成违建,还真的就一拆了之了。
        徐锡华有时会对前来安慰他的朋友说,为了城市观瞻而随意拆掉老百姓的房子,自己本来认为这只是一个笑话,但笑话却真的成了现实,只是这笑话有些血淋淋的残酷。
        除了徐锡华认为的违法强拆,还有一件事让他难以接受。在徐锡华被拆掉的房子旁,一家挨一家,还有许多建设年代、房子样式类似的房子,徐锡华的房子拆掉了,别人的房子却安然无恙,一点事没有。关键问题是,这些众多房子中,只有徐锡华的房子建在自己购买的国有土地上,而且还有建设许可证。更离谱的是,当年因债务关系,徐锡华把其中一块地让给别人,对方也建起了一栋房子,就夹在徐锡华的房子中间,现在自己的房子被拆了,人家的房子却啥事没有。
        有证件的房子当成违建被拆了,没有手续的却啥事没有;同在一个大院内,自己的被拆了,别人的却不拆。这究竟有什么内幕,徐锡华百思不得其解。
一串不该有疑问的疑问
        面对自己房子被拆,徐锡华有一连串的疑问,依据法律法规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发生了,这让他苦苦思索却找不到答案。
        ——自己持有政府颁发的河北省村镇建设许可证,土地是国土资源部门正式征收的土地,自己购买土地合法建设,怎么就成了违建了呢?更主要的是,小王庄镇政府仅凭一张限期拆除通知书,并没有出具徐锡华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法定认定书,没有任何依据单方面指定,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应当在当事人与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强制拆除。然而,小王庄镇政府在发出通知书后仅仅过了一天就强行拆除,显然与法律程序不符。徐锡华困惑的是,小王庄镇政府下达的通知书上也写明了徐锡华“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起六十日内向法定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受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紧接着又写明,“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徐锡华说,如果我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法院起诉,结果我胜诉了,镇政府怎么办,赔偿?难道拿财政的钱在开玩笑吗?
        ——2023年4月5日限期拆除通知书下达,第二天就是4月6日之前就要自行拆除。仅不到半天的时间,如何复议,如何起诉?小王庄镇政府为何一方面打着法律的旗号,一方面又严重无视法律程序,其目的究竟何在,其依法治国的意识何在,法律在他们眼里难道仅仅只是一个玩偶?
        ——徐锡华是被拆房屋的主人,是当事人,可是小王庄镇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并没有向徐锡华下达,而是下达给了当时的租房户张俊平,签收人一栏写着是“张俊平代徐锡华”。从法律意义上讲,徐锡华作为当事人并没有正式收到合法书面催告,小王庄镇政府属于严重程序违法。如此严肃的法律行为,小王庄镇政府却像玩闹一样草草了事,是无视法律,还是故意为之?
        ——早前说是危房,最后无法认定不了了之。后来霸王硬上弓,无视建设许可证和土地所有权,强行以违建为由进行强拆。从危房到违建,都没有任何依据,小王庄镇政府手段用尽,就是为了拆除而拆除吗?
        ——事情发生之后,针对建设许可证和土地所有权没什么问题,有关部门又提出徐锡华没有规划许可证因此认定为非法建筑。徐锡华更是纳闷,自己建房是在2006年,《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才正式颁布实施,徐锡华所在地块周边直到2010年政府才进行规划。建房在先,规划在后,如果以这样的理由判定违建,那么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沧州市甚至包括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是不是都是违建呢?
        ——不说自己有建设许可证和土地所有权,即便不考虑这些因素,为什么与自己紧挨在一起、同样的房子,别人的都不拆,独独自己的房子被拆掉呢?徐锡华说,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小王庄镇政府却上演“选择性执法”,岂不是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还有,房屋是否属于违建,是否应该拆除,作为非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这些是否应该由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来决定或执行,小王庄镇政府有这个权力吗?
——假如就像朋友所说的,由于这些平房影响了城市形象,在上级领导眼里会留下不好印象而进行拆除,那么,为了城市形象就可以不顾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了吗?如果果真如此,这样的城市形象,这样的城市文明,岂不是会大打折扣?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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