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声:促进依法行政 维护群众利益
当时从黄桥调来4中巴车社会不明人员多人,参加人员统一配备服装和头盔,并打伤了村民是事实。过路群众及看望人员被打伤,多次反映无人过问,被打百姓受伤不能得到及时救治……原因何在。多次向信访、组织、纪检部门反映,也没有得到解决,刘某某反而升任为书纪,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请问谁是刘某某的“保护伞”?
为什么10月18日扬州拆违就得到了公正处理,而曲霞强拆事件无人过问,难道背离了法律让镇西村委和房屋拆迁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拆除协议书》,就是一个合法的行为了吗?尽管背后有政府背着书包,但仍是企业而非政府进行拆违,这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显然不符。因为拆违是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是应该严格依法进行的,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法规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措施不得委托他人和单位,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实施参加。
国家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据新华社2016年起就报道,鉴于多起强拆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好多省市各级政府发布通告要求,禁止委托企业公司拆迁,开发建设单位参与强拆,对在强拆过程中官商利益勾结及权钱交易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毕竟拆违涉及到他人,对其他场所主体财产权的剥夺,一旦交由企业,很可能会出现公正质疑,这也是法律政策对其做出限制性规定的初衷。
或许,用镇西村委(制假委托拆迁公司拆除协议)确有难外,但事实上已经致多人受伤并造成财产损失,产生了不良后果,导致了在行动中无组织强行手段,并停电关闭了摄像头……如此假借政府许可的名义而行,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关于拆违法律有明确规定,而地方有关部门依然我行我素,随意将严肃的拆违事宜委托给企业,除了效率方面的考虑之外,这中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利益关系,不得而知。
在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上根据我们的材料和图片,附有当事人的证据,这要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派人来调查,我们配合联系当事人及群众中调查,还可得到事情的真相。在全国上下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不断取得积极进展的当今,希望一经查实后要严肃依法处理,为群众和社会讨一个公道,让社会和人民群众得到一个保驾护航。(林梦茜)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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