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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尧都区法院:一民企六年内五个生效判决未执行

时间:2019-05-15 12:00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协公司)从2013年至今先后有5个判决生效的民事案件都进入到了执行程序,总金额高达1700多万元,而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均为执行到位!

 

 

五个未执行案件一览

 

极品老赖王智胜 “智胜”追偿案

     2011年12月6日,山西亿佳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佳美公司)向尧都农商行贷款1600万元,怡协公司为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由于亿佳美公司在贷款到期后未能归还借款,尧都农商行将两家公司双双起诉至中院。

 

 

王智胜的亿佳美公司人去楼空,办公楼大门紧锁

 

    (2014)临民初字第188号判决书生效后,亿佳美公司耍赖不给钱,怡协公司替其“背锅”成了被执行的对象。

     怡协公司被法院执行代还款后,多次和亿佳美公司讨要无果,为此造成怡协公司直接损失1000万元,间接损失500多万元。

无奈,怡协公司董事长澹台一民将亿佳美公司及法人翟双芳(王智胜妻子)和财产共有人王智胜起诉至尧都区法院,尧都区法院于2016年6月16日判决:山西亿佳美食品有限公司判决十日之内归还,王智胜、翟双芳承担连带责任。

就在法院审理案件前后,翟双芳和王智胜夫妇转移所有财产,原反担保抵押给怡协公司6509万元的资产、夫妻名下的车辆及不动产房屋全部转移。王智胜夫妻二人在尧丰市场有门面房十七间收入100多万元,按年由他们收款,怡协公司查出来了,可让别人拿走了房租。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唐局长说:亿佳美厂房、办公楼无相关手续无法执行;王智胜夫妻的名下无财产,无法执行。王智胜夫妻两人到现在也没有如实申报资产。

    怡协公司早就知道王智胜夫妻投资3000万在安泽建成瑞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园),但不知什么时候这家企业的法人却由王智胜变成了妻子翟双芳的娘家嫂子张蓉蓉,怡协公司也知道,这夫妻两人不用心经营企业,只想法骗贷,骗国家项目支持款和扶贫款。他们夫妻两人有钱送礼、吃喝,有钱租房躲债,就是无钱还款。

     怡协公司两次同王智胜达成和解协议,但王智胜却不履行义务,法院拘传了一次王智胜,瑞生园为王智胜担保,同意放人后,王智胜钱也不还,连他的人影也见不到了。判决生效后,王智胜夫妻两人还在找关系,告黑状,想通过检察机关抗诉达到自己赖账的目的,遭到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痛斥:真是躲避执行的老赖。

     舆论网在临汾市调查期间了解到,王智胜曾因骗取扶贫款向有关部门交代:“我虽然没有任命文件,但我是瑞生园的总经理,并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另外舆论网查看了王智胜的安泽县第九届政协委员登记表,他申报的职业身份为“瑞生园董事长”。

     王智胜的大舅嫂张蓉蓉曾被同一监督机关传唤作了笔录,这位农村妇女一问三不知,她交代说:我只是在临汾冷库卖肉,“瑞生园由王智胜负责,我从未参与过经营,也不参与事务的管理,其实就是挂个名。”当有关人员问她瑞生园是搞的是什么项目,这位瑞生园的法人代表竟然回答:“不知道,我只知道生产糯玉米。工商登记注册的资料,我的名字都不是我签的字。”亿佳美和瑞生园会计兼经理白某某也回答相关人员:“老板王智胜......王智胜老板”。法院对王智胜的亿佳美公司和瑞生园公司的房产和设备进行了查封,查封了近两年,但也没追回来钱。

     还真不知,在尧都区“老赖”也有“保护伞”?董事长澹台一民对舆论网记者伤心地说;我为他王智胜代还贷款1600万元,他却毫无人性地隐藏财富当老赖,不还款。

临时工的5万元案件执行未果

     山西怡和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怡和明公司)是是公司的另一个项目,因为贾国龙到期不腾房,被迫把贾国龙告上法庭。

 

 

贾国龙的家在三和家园北区三号楼二单元302室

     2015年3月9日,尧都区法院作出(2014)临尧民初字第1616号一审判决,判决贾国龙支付给怡和明公司50335元。贾国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临民终字第7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到了执行阶段,我公司派人多次将尧都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带到贾国龙家,现场指出其轿车晋LG6566和房屋等可供执行的标的物,也告知贾国龙儿子上学的私立高档幼儿园。可执行局的法官却说,贾国龙一个吸毒的人,他啥事不敢做,我们不敢来硬的。但截至目前为止,贾国龙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也不对其采取任何其他措施。

 

特殊“老赖”竟然没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舆论网根据怡和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中国裁判网上查询,结果未发现其判决文书,贾国龙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舆论网在当地调查期间,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在谈到贾国龙时说,贾国龙这个人曾经在尧都区法院干过临时工,当过法警,人缘混的不错,都是自家兄弟,谁能不给他面子?贾国龙这个人也不会低调,经常吹嘘,说尧都区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对他不起作用,怡协公司这么大,能把我咋地了,尧都区法院多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还把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也发了出来,闹的动静够大的吧,可法院的唐哥还是够意思,而且办法多,专门把我给摘出来了,要不咱法院里干了那几年不是白混了。

“强制执行”败给国字号

     中华天福老龄产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天福公司)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该公司从2011年累计两次收到怡和明公司110万元,当时答应给怡和明公司10亿元资金办养老项目,实际上是打着国有企业的旗号招摇撞骗,骗取了好多好心人办养老的资金。

 

 

尧都区法院执行人员给全国老龄委作的执行笔录

      经尧都区人民法院一审((2016)晋1002民初33号)、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17)晋10民终1305号)、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2018)晋10民再26号)民事判决书最终判决“天福公司返还怡和明公司100万元及并承担相应的利息(两笔50万元分别从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1月8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刘海龙对2010年10月11日的50万元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23840元,刘海龙承担13840元”。

法院执行后后,分管中华天福的全国老龄办办公室副主任肖才伟给尧都区人民法院发函:“贵院正在针对中华天福公司强制执行的案件系原法定代表人崔金秀在任职期间发生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张兴旺是在免去崔金秀法定代表人职务后,全国老龄办委派张兴旺同志到该公司处理公司遗留问题,此案是在张兴旺到任之前的业务,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全国老龄委作为中华天福公司全额股东,应对赔偿承担责任,可相反,他们有钱增加注册资金,由67万元注册资金增资为800万元实缴资本,却没有钱还法院的执行款。申请人多次申请将全国老龄委追加为被执行人,但执行局仍在上会研究中。

     肖才伟副主任干预司法公正,他要求法院理解和支持天福公司的工作:解除强制执行的通知。

      在肖才伟的干预下,怡和明公司为了要回这笔费用来回奔波至今无果。2018年底,执行法官带着拘传手续到北京计划拘传法定代表人张兴旺,但执行法官到北京后,正常上班的张兴旺却出差了。董事长澹台一民对舆论网说:是谁把这一消息传给张兴旺,这一内鬼又是谁?国字号能让判决再审,真是通天的老肖。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给尧都区人民法院发函

 

不退房不还款 法院束手无策

   怡协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喜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尧都区法院作出(2017)晋1002民初242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由尧都区法院立案执行,但李喜堂至今还占着公司的商铺不退房,公司给其在晋城银行担保的贷款也不还款,也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合同纠纷案 判了也白判

      怡和明公司诉茹小随合同纠纷一案,尧都区法院(2017)晋1002民初3158号民事判决书和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晋10民终1775号民事判决书,尧都区法院立案执行后,茹小随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至今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尧都法院执行率备受质疑

     董事长澹台一民对舆论网说:尽管市政法委两次督办,人大代表多次督促催办,区人大发函督办,法院也曾对翟双芳、王智胜犯有隐藏资产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对王智胜采取过强制措施进行了拘留,但至今五个案件仍未执行结果。

     舆论网在临汾市调查期间,有知情人私下透露说:王智胜之所以软磨硬抗到现在执行不了,原因是他还用钱财买通了某些领导,王智胜转移资产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做的太明显了,而且都有证据,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够他喝一壶了,但多次与公安协调按刑法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说由申请执行人协调,可申请人又协调不成,最后不了了之。

   北京的一位法律专家看了舆论网的文章样稿后说:执行难是一个全国性的老话题,为了贯彻“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问题,很多地区的法院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把锁来解决,效果比较明显。关于澹台董事长反映的问题,其实只要尧都区法院依法执行怎么都好办,可是事实上尧都区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一旦遇到了国字号的企业或领导打招呼就是“心慈手软”,遇到了原法院临时工就“网开一面”,甚至,对于躲避法院执行,私下转移资产而且证据确凿的王智胜、翟双芳夫妇都能手下留情,从此不难看出,尧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刚才看了你发来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贾国龙执行案件终结的问题。

 

中国执行信息网关于贾国龙案件截图

 

     从字面上说,这个已经终结了,即便原来是老赖,也要取消,如果原来没列入老赖行列,按理也不应再列入其中。但申请执行人说案件没有执行,也也没有拿到执行款。这怎么可能,所谓的“终结案件”就是指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执行下去才能终结案件的执行。

     从上文中看到被执行人有房还有车,小孩还在上私利高价幼儿园。另外申请执行人还带着尧都区法院的执行人员亲自到被执行人家里去过。从这些方面来看,法院的执行局长存在严重的问题,说他胆大妄为不为过。

     为了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该条例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设置了【具体的硬性指标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6、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你文中提到的贾国龙不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基本条件。

现在的环境就是强调法院执行到位,否则长此以往老百姓就会对法院信心不足,到那个时候,老百姓就不以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利,而采取暴力维权,这种倾向必须要遏制。你介绍的这种情况,法院内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是他们政府的威望就给败坏了,以至于影响了共产党形象。像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法院法院更正过来,另外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向上级纪律监察部门举报。

另外,法院应该对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不许被执行人的子女上私利幼儿园,这是一定的,他如果是大房子,就应该把它卖了,买套小房子,如果他现在住的是小房子,也可以变卖,然后给他租五年左右的廉租房。

 

      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舆论网在网络上查看了2019年02月28日 ,临汾尧都法院在网上发布的2018年执行工作盘点,第一个标题就用了“超越”二字。

 

尧都区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工作盘点(网络截图)

     在临汾调查期间,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员曾私下和舆论网谈到尧都区法院的这个执行案件92.45%的结案率:尧都区法院到底执行完毕多少案件,连院长都不清楚,因为报给他的数字也是假的,所谓的执行率92.45%都是糊弄人的,连执行法官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案件没有执行,只有执行局长一个人知道实数。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舆论网:很多申请执行人指责法院执行案件不力,又控告无门后在网上发帖子,你上网查一下就明白了。

     舆论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结果发现,有许多当事人在网上发帖子,对自己生效执行案件久拖不决表示不满,并对尧都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提出质疑,先截图附后,请网友们自己评价。

 

期盼坎坷能过

     澹台一民最后告诉舆论网:我的企业目前生存非常困难,我名下的怡乎贝尔草原牧场因为2012年政府修滨河东路南延段将其分成南北两块,怡乎贝尔草原牧场变成怡和明公司,原红红火火的草原牧场如今门可罗雀。2016年政府封闭修秦蜀路,怡协公司只好歇业免租两年,仅此就少收2000万元。从路开通至今,加上其它因素,怡协汽车园生意很冷淡。2015年前后,公司又凑款还了华夏银行和工商银行2500万元贷款,此后就贷不出款了。由于公司五个案件1700万元长期得不到执行,而公司人员又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围着案件忙前跑后,加上中级法院法官的敲诈,恶性循环导致公司也有四个被执行案件在尧都区法院难以还款,近日又面临兴业银行断贷后被讼,其它借款也陆续到期等等原因,把一个好端端的民营企业逼向绝境。是破产还是转让股权还债,或是出售让别人开发,山西怡协公司正在犹豫等待中,期待有好的政策或机遇起死回生。澹台董事长凄苍地说完这段话,默默的合起双手祈祷着……

     据悉,怡协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将五个胜诉案件执行不了的情况,通过EMS邮寄给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白健局长,时至今日毫无音讯。(文/李新德)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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