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东北法制网,实现法制中国梦!
当前位置:东北法制网 > 法制时空 > 正文

排除妨害,先予执行,强拆”实为强盗模式

时间:2015-10-05 19:21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
据南方都市报9月17日报道, 头顶“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等多项荣誉的海城,在最近4年间,数十份举报材料拼凑出了海城的另一面,它的关键词是“排除妨害,先予执行,强拆”。近年来关于海城拆迁的举报,都指向这种“独特”的拆迁模式。鞍山法院系统有关人士指出,这种让百姓深受其苦的拆迁模式成形于鞍山原市委书记谷春立疯狂拆扒之时,并得到鞍山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的支持推广。
     “排除妨害,先予执行,强拆”这就是让老百姓深受其苦的谷春立拆迁模式在鞍山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助推下形成的世间怪论,实际上是强盗理论,由其延伸出来的行为就是世间少有的强盗模式。
一、滥用职权,为所欲为。谷春立手握市委大权,置民生于不顾,肆意践踏民意,用自己的意志强奸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他的眼中只有自己,所谓党、国家、人民都只是他言行中的托词。
二、身披羊皮,实为饿狼。宋景春身为鞍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本是维护一方正义,把握法律天平,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为谷春立强盗模式保驾护航,将被拆迁人变成“排除妨害”,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维护”邪恶,小丑跳梁。作为一方政府、公安、司法理所当然地要担当正义,为正义代言,为公平护航。可是,鞍山原市委书记谷春立主政下的市县级,却出现了政府等权力部门扮演者跳梁小丑的身份,为邪恶呼喊,为强权摇旗。
四、一路爬升,天理难容。作为鞍山市原市委书记的谷春立干着无法无纪的勾当,丧失民心,为害一方。尽管,后来爬到了吉林省副省长的宝座,但是依然逃脱不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天理。
总之,谷春立等人操控各级党政、法院,形成的“排除妨害,先予执行,强拆”的理论就是强盗理论,由此延伸出来的行为就是强盗模式。这种模式注定要被人唾弃,因为逆民心者亡,顺民心者昌。

(责任编辑:总编)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