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李华楠行贿1200多万元的香港不法商人为何能逍遥法外?
时间:2019-10-11 15:30 来源:未知 作者:绿水 阅读:次
一个向前深圳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巨额行贿、名叫邱汉辉的香港商人,最近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这个在不少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中屡现身影、却又屡屡陶若法律制
裁的不法商人,为何还能逍遥法外?
2018年10月9日,李华楠落马。
随着案件水落石出,邱汉辉的犯罪事实逐渐被人发现:为了让前深圳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摆平”一些事情,他向李行贿1200多万元,而且在得知李华楠“出事”后,亲自安排快艇帮助李的儿子出逃国外……
之后,邱自己也逃到美国。据称,邱汉辉已在境外周密策划,买通各路关系,司法部门已同意让其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以“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罪名判刑顶罪。邱汉辉安然逃脱,并且多次在境外的社交场合扬言:“咱纪委、公检法系统有人,他们让我在外面待一段时间,等李华楠被正式逮捕起诉,回去就没有事情了。不就是再给点钱吗!”
很多人以为他只是吹牛,不想在2019年7月下旬,邱汉辉真的回到了深圳。名义上是配合纪委调查,实际上到处游逛,并且高调组织各种聚会,不时拜访当地官员或请官员到会所聚餐。
了解邱汉辉发家史和犯罪史的人不禁猜测:邱汉辉这次大概又能逍遥法外了。
从可以公开检测的法院判决书和新闻报道中,可以发现:邱汉辉确实神通广大,一路靠行贿起家,又一路“摆平”各种麻烦,高歌猛进。
1998年上半年,深圳新世纪广场发生地陷被责令停工,邱汉辉先后向时任深圳市副市长的王炬行贿人民币3万元和港币5万元,经王炬批示,该违规项目得以补办手续、继续施工。王炬后因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998年1月20日,邱汉辉通过时任光大集团董事长朱小华夫人向朱小华行贿300万元港币(当时折合人民币321万元),以使光大集团购买邱汉辉持有的新世纪广场并提供贷款担保。朱小华夫人因此畏罪自杀,朱本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9年初,港中旅决定出售其持有的深圳华商银行30%的股份,为取得交易便利,邱汉辉向港中旅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徐士荃行贿60余万元港币。徐士荃因受贿罪被判刑9年。
2009年到2010年,邱汉辉为取得世纪海景项目的施工便利,向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副局长胡海战行贿人民币60万元。
2018年,前深圳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案发,又查明邱汉辉向其行贿1200多万元。至今,相关问题仍在调查处理中。
在深圳商圈,对于邱汉辉这个多次上判决书、却从未受 过法律惩处的人并不陌生。邱汉辉行贿过的官员远不止这些被判了受贿罪的人。事实上,从第一次行贿案发到今天,因为屡次逃脱法律制裁,邱汉辉不仅没有丝毫悔悟和收敛之心,反而变本加厉,在行贿、围猎官员为其大开方便之门的道路上,越来越肆无忌惮。他的家产,也从一个平民变身数百亿元身家的富豪。
根据法律规定,对受贿者要依法严惩,对行贿者同样要依法严惩。对于行贿罪的基本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行贿罪存在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行贿罪存在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邱汉辉行贿数额巨大、且屡犯不改,完全属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可是,为什么涉及这么多腐败案件、行贿这么多官员的邱汉辉,却能在严正的法律面前,一路化险为夷、毫发无损呢?
相关媒体信息:
1.来源:http://news.sohu.com/00/38/news204593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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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源:
http://www.fsou.com/html/text/fnl/1176815/117681502_3.html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1208/22/27225667_613132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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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源:http://www.china.com.cn/chinese/law/3388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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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源:https://finance.sina.com.cn/sf/news/2016-05-06/165029487.html?from=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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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的不法商人,为何还能逍遥法外?
2018年10月9日,李华楠落马。
随着案件水落石出,邱汉辉的犯罪事实逐渐被人发现:为了让前深圳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摆平”一些事情,他向李行贿1200多万元,而且在得知李华楠“出事”后,亲自安排快艇帮助李的儿子出逃国外……
之后,邱自己也逃到美国。据称,邱汉辉已在境外周密策划,买通各路关系,司法部门已同意让其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以“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罪名判刑顶罪。邱汉辉安然逃脱,并且多次在境外的社交场合扬言:“咱纪委、公检法系统有人,他们让我在外面待一段时间,等李华楠被正式逮捕起诉,回去就没有事情了。不就是再给点钱吗!”
很多人以为他只是吹牛,不想在2019年7月下旬,邱汉辉真的回到了深圳。名义上是配合纪委调查,实际上到处游逛,并且高调组织各种聚会,不时拜访当地官员或请官员到会所聚餐。
了解邱汉辉发家史和犯罪史的人不禁猜测:邱汉辉这次大概又能逍遥法外了。
从可以公开检测的法院判决书和新闻报道中,可以发现:邱汉辉确实神通广大,一路靠行贿起家,又一路“摆平”各种麻烦,高歌猛进。
1998年上半年,深圳新世纪广场发生地陷被责令停工,邱汉辉先后向时任深圳市副市长的王炬行贿人民币3万元和港币5万元,经王炬批示,该违规项目得以补办手续、继续施工。王炬后因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998年1月20日,邱汉辉通过时任光大集团董事长朱小华夫人向朱小华行贿300万元港币(当时折合人民币321万元),以使光大集团购买邱汉辉持有的新世纪广场并提供贷款担保。朱小华夫人因此畏罪自杀,朱本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9年初,港中旅决定出售其持有的深圳华商银行30%的股份,为取得交易便利,邱汉辉向港中旅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徐士荃行贿60余万元港币。徐士荃因受贿罪被判刑9年。
2009年到2010年,邱汉辉为取得世纪海景项目的施工便利,向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副局长胡海战行贿人民币60万元。
2018年,前深圳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案发,又查明邱汉辉向其行贿1200多万元。至今,相关问题仍在调查处理中。
在深圳商圈,对于邱汉辉这个多次上判决书、却从未受 过法律惩处的人并不陌生。邱汉辉行贿过的官员远不止这些被判了受贿罪的人。事实上,从第一次行贿案发到今天,因为屡次逃脱法律制裁,邱汉辉不仅没有丝毫悔悟和收敛之心,反而变本加厉,在行贿、围猎官员为其大开方便之门的道路上,越来越肆无忌惮。他的家产,也从一个平民变身数百亿元身家的富豪。
根据法律规定,对受贿者要依法严惩,对行贿者同样要依法严惩。对于行贿罪的基本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行贿罪存在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行贿罪存在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邱汉辉行贿数额巨大、且屡犯不改,完全属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可是,为什么涉及这么多腐败案件、行贿这么多官员的邱汉辉,却能在严正的法律面前,一路化险为夷、毫发无损呢?
相关媒体信息:
1.来源:http://news.sohu.com/00/38/news204593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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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源:
http://www.fsou.com/html/text/fnl/1176815/117681502_3.html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1208/22/27225667_613132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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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源:http://www.china.com.cn/chinese/law/3388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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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源:https://finance.sina.com.cn/sf/news/2016-05-06/165029487.html?from=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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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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