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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合作大厦商户遭三房东敲诈威胁 经营无法维系

时间:2019-08-23 17:15 来源:舟山信息网 作者:绿水 阅读:

 近日,郑州市纬五路政六街交叉口合作大厦B座11--15层的快捷酒店的商户,面临着被三房东蒋某、潘某等人非法逼迫面临关门的境况。

郑州合作大厦的产权系河南省供销社下属企业——河南省丰合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国企),该公司将合作大厦的经营权转至河南豫棉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豫棉公司又将该大厦11-21层的经营权以很低的价格转租给蒋某、潘某(系三房东)20年
2015年11月快捷酒店商户与三房东蒋某、潘某等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作大厦11-15层经营快捷酒店酒店设施投入500多万元
2018年3月,三房东蒋某等人将酒店电源关闭,并进行打砸提出,其已经和豫棉公司(二房东)说好,以后快捷酒店商户直接和豫棉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快捷酒店商户交250万元转让费给蒋某,并要求快捷酒店商户报税。为了能正常经营快捷酒店商户筹措250万转到蒋某兴业银行个人账户,蒋某某与快捷酒店商户签了《房屋经营权转让协议》,并承诺协商好快捷酒店商户和豫棉公司重签一份15年期的租赁合同的事
转让协议签订后,快捷酒店商户得知2013年蒋某在与豫棉公司签订的《合作大厦经营承包合同》第6条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蒋保成)未经甲方(豫棉公司)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而且合同第7条规定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转让经营权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快捷酒店商户找到豫棉公司理论,该公司副总表示,他不知道转让这事,也不承认这个事,并称蒋某没有权利转让经营权其后,快捷酒店商户多次找蒋某讨要说法,要求按转让协议执行,被其用各种理由推诿
、潘等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起诉要求快捷酒店支付租金、物业费、违约金等,并没收快捷酒店之前交给他们的50万元保证金快捷酒店商户被迫应诉另案起诉蒋某、某,要求返还所缴纳的转让费。法院一审判决快捷酒店胜诉,蒋某等人需归还快捷酒店商户转让费等相关费用。
此后,蒋某等人多次对快捷酒店进行停水停电等恶劣行为,组织社会人员到酒店办公室威胁谩骂索要钱财,并将快捷酒店法人丁清凡打伤住院。
2019年2月21日蒋某以拖欠电费为由带领多人包括豫棉公司物业人员擅自强行将酒店停电2次。
2019年2月24日蒋某将酒店使用的一部直达电梯关掉,造成大量客人退房,众多客源流失损失100多万元
2019年816日下午6点多,蒋某领六七个人将酒店大厅一间门面房撬开,破坏物品,并另拿锁将门锁上,房子占为己有。
快捷酒店商户表示,等人在转租房屋时将房屋加价后再每年递增6%收取房租,拿着国有资产每年非法获利数百万偷税漏税,对租赁客户动辄停水停电,或组织社会人员进行围攻威胁,逼走商户重收转让费等行径,郑州合作大厦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2015年至今,自己共向蒋某等人交房租和转让费1000多万元,蒋某从未开过发票,所有资金都是打到其个人账户或指定账号前期酒店投入500多万加各项费用,累计近2000万元。如今多个家庭的毕生积蓄付诸东流。
 
反应人身份信息:
姓名:陈珍
电话:18837716677
身份证号:412901196206011540

(责任编辑: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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