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甘共苦“好”夫妻,大难来时无法“飞”
时间:2015-10-20 08:29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阅读:次
同甘共苦“好”夫妻,大难来时无法“飞”
曾被网友调侃为“同甘共苦”的“模范”官员夫妻、河源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钟伟敏和河源市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严彩兰受贿一案近日有了二审结果。河源中院维持源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严彩兰有期徒刑13年,判处钟伟敏有期徒刑10年。(来源:信息时报 10月15日)一起被任命,一起索贿受贿,最终又一同落马,这对夫妻还真是绝配。难怪网友们会调侃他们是官场上同甘共苦的“好”夫妻了!可惜的是,大难来时无法“飞”。
严彩兰、钟伟敏夫妻二人,因购房与鸿源公司宾某结识,随即利用职务便利,以允诺对其公司提供相关帮助作为交换条件索要22.5万现金。严彩兰还因工作关系认识了河源市德颐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德颐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某。在得知俞某购买了河源市东源县扶贫工业园明鸿灯饰厂西侧的面积总计为18320.7平方米的土地后,严彩兰提出以俞某购买土地的成本价购买其中1500平方米土地。成事后,随即将地皮分割成块,瞬间零成本倒卖地皮净“赚”200多万,还余两块地皮。
据了解, 2012年7月4日,同一时间夫妻二人被分别任命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皆为正处级。2013年9月12日,夫妻俩同时被刑拘。据媒体报道,同年9月30日,夫妻俩同时被免职。这对好鸳鸯可真算得上是同甘共苦共进退,荣辱与共一起尝了!只可惜像这样的“典型”“模范”,老百姓是不以为然,嗤之以鼻的。因此,人们是无法效仿,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去效仿的!
夫妻二人积极参与,共同犯罪,索贿受贿,乐在其中。当然也就不会有其中哪一个人会勇敢地站将出来,劝其悬崖勒马,赶紧收手;劝其改邪归正,回头是岸了;更不会有其中哪一个人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大义灭亲了!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可惜了,那对曾经蹦蹦跳跳的“同林鸟”,在大难来时,再也无法起“飞”了。
领导干部们当引以为戒,慎言慎行,千万勿忘当初入党之时的旦旦誓言,千万勿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初衷,千万勿忘以民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人见人爱、人见人留的好官。
作者 王斗满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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